绿色电力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2025-04-0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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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EC)与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本文回答了关于该通知的几个常见问题,并提供了额外信息。


通知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中国计划推广绿色电力的使用,并推动绿色电力证书(GEC)的国际互认。

为此,政策制定者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证进行了几项调整,包括:

·       20237月,明确GEC是确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唯一凭证;自20241231日起,I-REC(E)不再被认可用于此后产生的可再生能源。

·       20241月,中国政府推动将GEC交易纳入节能评估和考核指标的核算中。

·       2024年7月,为电解铝行业设定了新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将通过GEC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自相关政策实施以来,GEC交易规模稳步增长,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断提高。

国家自愿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制度安排。它是提升中国在全球碳定价中的话语权、服务企业国际履约的框架。作为国际认可的市场化碳减排工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可用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履约和抵消、绿色供应链管理、社会责任履行以及大型活动、企业和产品的碳中和。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以及市场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该办法还纳入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核算方法,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绿色电力证书和国家自愿温室气体减排交易都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政府认识到,绿色电力、绿色电力证书和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调需要加强。通知旨在明确GEC和CCER市场衔接的具体要求,厘清GEC市场与CCER市场的边界,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从GEC和CCER中重复受益。


该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加强GEC和CCER市场的有效衔接和政策协调,不断完善资源环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体系。它将有助于加快中国GEC的国际认可,满足企业的迫切需求,推动基于GEC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的完善,并有助于完善自愿温室气体减排交易体系。


通知中设立两年过渡期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尽管GEC和CCER交易市场都促进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电和温室气体减排,但它们的功能和目的不同。


GEC体系旨在为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激励和补贴,调整能源结构。根据国际认可的“额外性”要求,CCER市场专注于能够实现额外减排效果的领域和项目,鼓励发展明确的减排机制、急需的经济激励以及社会和生态效益。


随着国际社会对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企业需要通过GEC体系和CCER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和碳排放目标。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在GEC和CCER机制中可能存在重复受益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在政策层面明确相关规定,以帮助实现我们的减排目标。


基于这一考虑,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业主可以独立选择发行和交易GEC或申请CCER,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从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


在过渡期内,符合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核算方法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以选择发行GEC或申请CCER,光伏发电和其他风电项目暂时不再新增纳入自愿减排市场,除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


过渡期结束后,将进一步研究和明确GEC和CCER市场的衔接。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3月之前已完成CCER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通知中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CCER申请中重复受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根据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结算信息,按月核发相应的GEC。


为了避免项目重复受益,通知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业主可以选择参与GEC交易或申请CCER,包括:

  • 对于计划参与GEC交易的项目,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将不再通过企业承诺申请CCER;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在国家GEC核发与交易系统中公示。

  •    对于计划申请CCER项目减排量登记的项目,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将不再通过企业承诺参与GEC交易;CCER登记机构将在CCER登记系统中公示。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CCER减排量完成核证和登记后,CCER登记机构将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登记的计入期等信息。随后,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在国家绿色证书核发与交易系统中冻结并禁止交易计入期内未交易的相应GEC。


对于在自愿减排项目核证和登记完成之前已交易的GEC,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向CCER登记机构推送计入期内已交易的GEC信息,并在减排量核证和登记过程中扣除相应电量。


在完成减排量核证和登记后,CCER登记机构将向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推送项目计入期和CCER登记减排量等信息。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在国家绿色证书核发与交易系统中核对计入期内未交易的GEC,对应CCER登记量,并公开披露核对信息。如果CCER减排量未能通过核证和登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GEC将被解冻并可以参与GEC交易。


通知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的具体安排是什么?

通知规定了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GEC和CCER中重复受益的具体操作方法。为确保实施,同时明确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交易监管等措施。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将安排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和CCER登记机构通过国家GEC核发与交易系统和CCER登记系统,及时交换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绿色证书冻结、核证和交易信息,以及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信息。


加强数据真实性

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指导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和CCER登记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国家GEC核发与交易系统和CCER登记系统建设。


加强数据核查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CCER登记机构等单位应组织建立GEC核发交易和CCER登记数据核查机制,定期核查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重复从GEC和CCER中受益。


了解中国绿色电力证书GEC

随着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可再生能源和中国绿色电力证书(GEC)的需求将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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